深圳拟推共有产权房 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50%******
中新网1月17日电 深圳市住建局网站17日就《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
起草说明指出,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市政府可以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起草说明明确,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物业服务费以及使用过程中全部管理责任和义务,不得擅自出借出租住房。购房人应当全额缴交所购共有产权住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整套住房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使用过程中全部维修维护责任和义务。对于开发建设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个人等各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多种方式加以约束,促进共有产权住房的公平善用。(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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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每年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
重庆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科技日报讯(记者雍黎)2022年12月31日,重庆市教委与重庆市科技局在西部(重庆)科学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双方签订共同出资设立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协议,每年共同投入不低于4000万元,支持高校基础研究。
“此次与重庆市教委成立联合基金,可以说是在全国率先设立了省级联合基金。”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重庆市在2021年9月修订出台了《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设立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去年6月《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了该类项目的组织管理方式。
据介绍,重庆市教委与重庆市科技局设立联合基金,将聚焦前沿、交叉、新兴领域,突出原始创新,鼓励自由探索,聚焦智能科技、生命科技、低碳科技等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优秀人才团队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应用数学中心、重庆实验室、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教育部科研创新平台、重庆市高校高水平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实现前瞻性、引领性、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推动重庆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好地支撑引领科技创新和服务重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协议,2023年至2025年,双方每年分别安排经费不低于2000万元投入联合基金,每年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该负责人介绍,联合基金项目面向全市高校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以重点项目形式予以资助,每个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10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后,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并统一纳入绩效监督管理。
据悉,此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还将在强化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开展前沿科技和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多个领域全面深化战略合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