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课本茬”背后是平等的学习姿态******
用一副三角板能画出多少度数的角?“除了30度、45度、60度、75度……应该还有165度!”据极目新闻报道,四川成都两名四年级学生米之贤、廖钧宇发现课本上一道数学题参考答案“有问题”,自己找到的一个答案不在参考答案中,他们给教材编写组发去了邮件。编写组回信肯定了两名小学生的探究精神和严谨态度,表示要在教材修订中采纳他们的建议。
类似“找茬”“挑刺”且成功的例子,并不鲜见。2021年秋,沈阳七年级学生崔宸溪指出英语课本上蜜蜂配图配成了食蚜蝇,出版社编辑为他点赞;当年10月,上海小学生吴叶凡发现美术课本上的“树叶”应该是数亿年前的古生物“海百合”,出版社第一时间将错误进行溯源并上报修订……
出版社虚心接纳意见的坦诚固然值得肯定,但这些中小学生敏于思考、敢于质疑的探究精神更难能可贵。面对权威的课本,这些学生不盲从,不盲信,是其所是,非其所非,坚定地表达己见,展现出新时代中小学生积极主动求知求真的价值认定。
尽信书不如无书。中小学课本“千锤百炼”,经过诸多专家之手,当然经得起各种推敲,也比其他读物更精准、更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课本就完美无缺、无可挑剔了。中小学生每天与课本生活在一起,当然最熟知课本的角角落落。很多时候,即便发现问题,一些学生也没有选择发出质疑,这恐怕仍与当下部分中小学过于格式化的教育方式有关。
我早年曾经做过三年中学语文老师,每每困惑于如何协调学生鲜活的认知与课本刻板答案之间的关系。我并非不知道,学生多一些深入思考,多一些触类旁通,多一些路径方法,更能打开他们的思维,但在应试考试的“硬杠杠面前”,很多时候只能收敛起来、压制回去。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把学生们的注意力聚拢到记诵上来,“背会就行了”“答案要标准”,久而久之,这种做法就会变得模式化,最终浓缩为成绩单上的数字。
这当然是一种让步,乃至退步,其后果,往往会在学生未来的生涯中一点点呈现。当一茬茬学生走出校门,进入更高的学府,乃至走上社会,不少人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会提问,只会照办。尽管我们不能、也不应该把这个结果完全归因于当初的压制质疑,但至少,当下的教育中,应该容得下孩子们表达自己的质疑。
此外,学生不去质疑,或者很少质疑,也与传统社会强大的因循习惯有关系。课本代表着权威,课本就是标准,这类意识往往会持续削弱大家的质疑精神。敬惜字纸也好,尊重老师也好,在很多地方、很多时候,这些观念都在无形中过滤着不同的声音。如果学生总想着从课本的纸缝中找出一些问题,难免不会被视为是“有意找茬”。
必须认识到,“找课本的茬”,就是一种在问题意识中学习知识的绝好路径。凡事破中有立,问题意识多了,必然会逼迫你去寻求答案,探索路径。这种钻研、探究、严谨的精神,就是创新创造的开始。
一方面,这会打破制式化标准模式,让学生从固化思维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尝试去寻求不一样的路径和办法,看到不一样的风景。比如,从产生问题意识开始,发展发散思维,找到学习的方法,融会贯通、上下求索,一步步把课本读“薄”读透;又如,大家都来提问题,也会形成一种智力上的砥砺和激荡,这本身就是思想火花得以发生的基础。
另一方面,这也会产生某种超越的心理体验,由知识超越抵达价值超越,而这种超越,对于一个崭新的灵魂而言,至关重要。毕竟,课本只是一座知识的桥梁,大家可以凭借它摆渡,但却不必过度依赖它,更不能迷信崇拜它。如此,才能形成一种科学的求知精神。
无论如何,学习的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识灌输,以吸纳更多新知,但这不意味着学生要全盘接受。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从姿态上是平等的,唯有时时保持求真的敏感,才能真正窥见通往新知的门径。
龙之朱 来源:中国青年报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